兴国2人荣获"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
11月28日,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曾令峰为吕鑫和蓝玉招颁发"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
据了解,由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发的"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将颁发“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颁发“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系列庆祝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凝聚力和感召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蓝玉招
高兴镇樟坑村人,1991年荣获全国优秀教师称号,1993年被评为全国教育系统“巾帼建功”标兵,并当选为江西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994年文被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受到国务院表彰。同年,当选为江西省第八次妇女代表大会代表.1995年9月出席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非政府组织论坛,1998年,当选为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县少数民族的杰出代表人物。
吕鑫
宗教事务办公室主任吕鑫被国务院宗教局评为全国宗教活动场所登记工作先进个人。同年,县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被省委统战部评为全省民族宗教信息工作先进单位.1999年5月,县民宗办主任吕鑫被国家民委,团中央,全国青联评为全国各族青年团结进步模范先进个人。县委统战部干部谢秋兰被省委统战部评为1999年度全省统战宣传工作先进个人。同年9月,民宗办主任吕鑫被国务院评为第三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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